董修志,中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吉林省律师协会会员,曾任吉林省法学会会员、长春市绿园区政协委员、吉林省公安厅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。吉林关东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,主任律师。该律师从事法律研究、教学、法律顾问实务、律师实务30多年。亲历了改革开放以后,我国的法治进程,亲历了文革以后律师队伍从无到有,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。目前该律师的学生有不少人在从事法律工作。
公安专业
上世纪80年代初期,该律师就开始涉足《刑法》《刑事诉讼法的研究》。对公安专业中的《刑事侦查学》《治安管理学》有深厚的造诣。由于熟知公安专业,特别擅长刑事辩护。成功的辩护了很多刑事疑难案件,有的无罪释放,有的一审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二审采纳了该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判为死缓,被告免于一死。
法律研究
上世纪80年代末期,由于工作需要,开始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,专门研究地方公安立法,起草了一批地方规章草案。深入研究了治安行政诉讼法律与适用。此间曾为吉林省法学会会员、吉林省行政法研究会理事。
法律顾问
上世纪90年代,曾受聘于大型国企、城市晚报等企事业单位,任法律顾问,审查合同、参与大标的诉讼。对《合同法》有深入 的研究与理解。
法律教学
曾受聘于光机学院夜大学、吉林公安专科学校、长春市法律顾问培训班、大型国企法律培训班讲授《经济法学》《诉讼文书的制作》新《合同法》等,均受到好评。
律师实务
1996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在录取比例11:1的情况下,取得了律师资格。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。20年来自办、合办各类刑事、民事案件、法援案件近千件,酸甜苦辣,五味杂陈,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。2016年至今办理个来案件100多件,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在《中国裁判文书网》上均可查到。
企业改制
该律师有丰富的运作企业改制法律事务的经验。该曾多次参与企业改制法律业务。首钢材油机厂破产重组业务、长春拖拉机厂职工医院剥离业务、长春中医中药大学骨伤医院剥离业务、长春中医中药大学药厂破产业务、北药集团组建业务、农安县新华书店改制业务等等。
编撰书籍
《诉讼文书的写作与运用》与林楠合著,《公安史志研究与编写》主编,《吉林省志.公安分志》撰稿人之一,《董氏族谱》总编,《管氏族谱》唯一顾问。
办案宗旨
为大众服务,为社会底层服务,打大多数人有需求的官司,不刻意包装大律师形象,不挖空心思打大官司挣大钱,愿做江湖郎中喜来乐式的百姓律师,采取各种收费减缓方式,让百姓请得起律师,打得起官司。不求多挣钱,只求为百姓多办一点实事。不求名声响,只求为底层打开阳光之窗。老律师有点事干、不愧对《律师资格证》足矣。